足壇反腐:原足協裁委會主任張健強被判處12年
2012-02-18 16:10:00 司曉帥 來源: 中新社 我要評論
[提要] 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部分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裁委會主任張建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25萬元人民幣。當日8時許,身穿099號囚服的張建強走下警車,神情黯然,他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徑直走向法庭。
中新社鐵嶺2月18日電(司曉帥) 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部分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裁委會主任張建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25萬元人民幣。對于獲得反賭案目前為止最高的刑罰,張建強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當日8時許,身穿099號囚服的張建強走下警車,神情黯然,他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徑直走向法庭。
曾是北京體育大學教師的張建強,1992年進入中國足協。他在裁判界一路平步青云,曾擔任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掌握著中國足球裁判的工作“部署”,被外界看作為中國足球界的“大法官”。
2010年1月15日晚,張健強被專案組帶走。2011年12月19日,他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被以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項罪名起訴。
起訴書指控,從1997年到2009年間,張建強在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任職期間,以職務之便先后24次收受8個足球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管中心238萬元人民幣;還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與原“金哨”陸俊通謀,收受俱樂部70萬元后兩人平分。
宣判前張建強的代理律師金文權坦言,他和張建強本人對受賄金額并無疑義,最關心的是對主體身份認定上,擔心法庭以兩項罪名對張建強進行宣判,如果這樣將會造成數罪并罰,量刑肯定會大幅上揚。
當日,張建強的妻子和子女也都來到法庭旁聽,但未與他進行交流。據金文權介紹,聽到判決結果時,張建強和他的妻兒表情都變得很輕松,他本人當庭就表示不會對判決結果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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