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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存在的弊端,主要表現在組織結構不合理, 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導致權力被濫用。管理層次過多,導致權力嚴 重分散。人事控制機制不完善,第一,員工隊伍規模龐大,層次結構 不合理,整體素質偏低。第二,不能有效地執行崗位輪換制度,特別 是一些重要崗位由于長期不輪換,一方面給一些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 之機,另一方面又使銀行員工不能熟悉更多的業務。第三,員工再培 訓沒有成為一種制度,沒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且完善的員工業績考 評和競爭機制。當前,應著重從以下方面強化內部控制的對策。 1、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產權制度改革是國 有銀行商業化的關鍵。在國家控股的前提下,國有商業銀行應根據《 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首先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進 行改制,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各負其責、協調 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2、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強化約束機制。實行分級授權、分類管 理制度,形成“統一授信、集中授權、科學決策、有效監控”的風險 管理體系,使資產風險控制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 3、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促進內控基礎管理。銀行要想有序、有 效地開展業務,必須有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作保證。通過制定內部控 制制度,使所有員工都清楚自己的權限和職責,使所有業務都有規范 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4、建立內部控制的自我診斷和自我完善機制。一是要通過改革 逐步建立起組織體制上具有獨立性、在處理與被審計對象關系上具有 超脫性、在審計工作開展上具有權威性的直接隸屬于總行一級法人并 對其負責的審計監督體制。二是要抓緊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 力強的干部隊伍,以適應內部審計工作不斷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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