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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記者從事輿論監督受阻事件屢屢發生,據中國記協國內部權益保障處統計,近兩年來,該處共受理全國各地記者要求維護合法權益的投訴達170余件。 上述不正常現象出現的根源何在?現在很多人把輿論監督僅僅當作新聞工作的一個職能,而沒有把它提高到民主與法制建設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來認識。事實上,輿論監督的實質是人民民主監督,記者代表的是人民而不是個人或單位來行使監督權。如此將輿論監督的實質上升到人民民主監督的高度,不但有其理論依據,而且有助于澄清一些人的糊涂認識,還有利于為進一步順利開展輿論監督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 實踐證明,權力不受監督和約束難免導致腐敗,正確開展輿論監督,可以幫助政府消除腐敗現象,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曾這樣說:“中國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會主義民主或人民民主……我們過去對民主宣傳得不夠,制度上有許多不完善,因此,繼續努力發揚民主,是我們黨今后一個長時期的堅定不移的目標。”此外,鄧小平同志還講過:“報紙搞批評,要抓典型,有頭有尾,向積極方面誘導,有時還要有意識地作好壞對比,這樣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才有力量,才說明是為了改進工作。” 社會歷史發展表明,一個健全的社會,應該是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等多種監督機制共同存在和發揮作用。就新聞宣傳而言,正面宣傳也是以輿論監督作為其存在條件的。當前,我國正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社會各種利益和人們的思想觀念經歷著調整和變革,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出,難免會出現一些消極腐敗現象及各種不正之風。對這些問題,除實施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外,新聞輿論監督在發揮人民民主監督方面,發揮著其群眾性強、輻射面廣、時效性快、透明度高、震懾力大等其他監督形式不具備的特點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隨著社會主義民主的逐步健全,人們的民主監督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和分析鑒別客觀事物的能力不斷增強,這也促使新聞輿論監督水平不斷提高。新聞輿論監督是無產階級、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重要功能,是強化用正確輿論引導人的一種特殊的輿論表現形式,是正面宣傳的延伸,是傳媒運用唯物辯證法強化新聞業務指導性、權威性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正確開展輿論監督,對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對于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改進黨和政府的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對于針貶時弊、弘揚正氣、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新聞媒體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新聞輿論工具屬于黨和人民,新聞輿論監督,其實質就是人民群眾的監督,它體現了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宣傳工具對黨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的監督。也體現了黨和人民通過新聞宣傳工具對社會進行監督。 新聞輿論監督不是記者個人的行為,其實質是人民民主監督,人民通過輿論渠道對社會事務、不良現象進行監督,行使自己的權利,它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表現形式,體現人民群眾的意志和評判社會的標準。言外之意,輿論監督反映的是人民的心聲,阻撓記者采訪就是阻礙人民民主監督的權利。既然新聞界行使輿論監督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權利,那么理所當然地要受法律的保護。同時,對被監督者而言,任何人既有行使民主監督他人的權利,也毫無例外地應接受各種監督(包括輿論監督),而不應以特殊公民身份自居,更不應對各種監督排斥,阻攔乃至動手動腳。否則,非但有悖于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客觀要求,而且也是對公民自身基本民主權利的粗暴踐踏。 (棗莊) 石勁松 張文莉 石勁松:男,《棗莊日報》評論部主任編輯; 張文莉:女,《棗莊日報》評論部助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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