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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著名影星呂麗萍創(chuàng)辦的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輸了官司。石景山法院一審判決該校退還學生高戈贊助費兩萬元。
記者在法庭外見到高戈的母親王桂花時,她仍然無法掩飾激動的心情,她說:“我一個普通婦女和呂麗萍這樣的名人打官司不容易,我爭的就是一口氣,別說法院判她退我兩萬元,就是退一分錢我也滿意,我爭的就是一個理!不過,我還是祝愿呂麗萍的學校越辦越好
在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贊助費是否屬于自愿的贈予行為。群星學校認為贊助費是自愿的贈予行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可撤銷。高戈的代理人則認為,群星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合同中明確寫著,3萬元贊助費必須交,而且贊助費里包括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住宿等費用,明顯是非自愿的。
石景山法院最終認為,高戈向群星學校交納的3萬元贊助費屬于有附加條件的民事贈予行為,群星學校應退還高戈后兩年的贊助費兩萬元。記者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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