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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栽了,眾媒體忙了,在七月“桑拿”天里,炒得最熱的就 是劉曉慶入獄一事.有的說她在獄中受到了特殊的待遇;有的說她白 頭發都長出來了;還有的說她在獄中以頭撞墻……這些報道難免以訛 傳訛,因為不可能有記者見到獄中的劉曉慶,但讀者還是爭著閱讀。 人們之所以這樣關心劉曉慶入獄一事,原因可能比較復雜:她說, 她的名字是塊大肥肉,她每次在媒體上出現,都會帶來爆炸性的新聞, 都會給人們帶來獵奇的愉悅和品評的滿足;她自號億元富姐,說什么 “錢只是一個數字”,這無疑會讓貧窮的多數自尊受損;她說,永葆 青春的秘訣是常談戀愛并身體力行之,讓人覺得很不是味兒;作為名 人她活得很舒服,但她夸張地表露了她的舒服,難免讓人嫉妒……用 我老家的話說劉曉慶有點“燒包”,“燒包”就“燒包”吧,她不該 偷漏稅呀。像吾儕小民,靠流大汗掙小錢養家糊口,都如數繳稅,她 那么大一個億萬富姐憑什么偷逃稅呢?這回終于撞到槍口上了,可以 說是咎由自取。 關于懲治富人逃稅問題喊了幾年了,這回終于抓了個“典型”, 那些“為富不稅者”因此而膽顫,貧窮的多數因此而略感欣慰。這樣 說來,對于劉曉慶的入獄,確實有人存有幸災樂禍的心態。 我就有這種心態,因為我聽到劉曉慶偷逃稅后,心里感到很不舒 服。個人所得稅的一部分是用于社會公共服務的,富人享受的社會公 共服務比窮人多得多,他們偷逃稅就等于他們在享受其他人花錢建構 的服務內容,我怎么琢磨都覺得他們是在竊取其他人的財產。另外, 如果富人不繳稅,那么個人所得稅調節貧富的作用就沒有了。因此, 聽說劉曉慶入獄,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個典型抓得好。 但對劉曉慶來說當典型卻是不公平的。因為無論正面的還是反面 的,典型就意味著比別人付出得要多,這有違于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則, 去年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出的“中國十大富豪”都有偷逃稅的 現象,為什么當典型的不是他們而是劉曉慶呢?如果僅僅抓出一個劉 曉慶而不去抓更多的偷逃稅者,典型的意義又何在呢? 寫到這里,我猛然想起了另一個典型,1996年3月14日,中國首 例偷逃個稅案一審判決,高級工程師魏寶林被判刑兩年,補交稅款6. 1278萬元。但是魏寶林這個典型并沒有起到多大威懾作用。其后,明 星、富人屢屢偷稅漏稅,而且數額之大超乎人們的想象,但他們并沒 有被判刑。于是,眾議紛紛,對執法者是否公正表示懷疑.因此,用 抓典型的思路來治理偷逃稅,只能是雷聲大,雨點小,效果不會很好。 正如貪官們不會因為成克杰被判死刑就金盆洗手一樣。 于是,就有了“道德說”——提高納稅人的道德覺悟,培養尊重 納稅人的社會氛圍,讓納稅人有光榮感。總之是以道德感化為手段培 育納稅人自覺納稅的社會基礎。但在現階段來看,這種理論未免過于 空想。因為社會氛圍再好,也總有一些人要想方設法偷稅漏稅。 抓典型有失公平,道德感化流于幻想。現在最切實的辦法是加強 制度建設并嚴格執法。比如,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公開稅單,稅 收征管和監督部門盯緊那些大款、明星,把抓典型改為事前監管。如 果這些措施能落到實處的話,即使有人有逃稅的想法,也難以得逞。 偷逃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也就不會成為這個夏季的談資。如果真能這樣, 劉曉慶被抓才會呈現出它應有的意義,“富人不納稅”的問題才會合 乎程序地得到解決。 劉曉慶說,她做好了入獄的準備,不管怎樣,她都要對得起祖國。 也許,對得起祖國是很多人的樸素想法,而作為納稅人和稅收征管者 則是起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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