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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零作弊獎勵”
大眾網-山東青年報
2002-07-11 15: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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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亮慶 武漢科技大學機械自動化學院推出了一套防范考試作弊的“高招”: 如果實現班級“零作弊”,學院將發給每個班級100元的“紅包”; 如果實現“零補考”,再加發500元“紅包”,為此院方已準備了兩 萬元經費,承諾將于下學期開學時兌現。 這則消息令人頗感啼笑皆非。考試不作弊,居然成為了一種受到 稱贊的美德,并且還能得到物質上的獎勵。作為一個學生最基本的道 德品質,遵守考試紀律竟然需要通過這種物質利益的刺激才能做到, 這不僅是一所大學的悲哀,也是整個高等教育的悲哀。 眾所周知,我國的教育機構一般向學生提供兩種形式的財產資助: 一種是獎學金,另一種是助學金。獎學金通常由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 設立,或者通過海內外的企業、國際友人和校友會捐助設立。助學金, 則主要是政府向家庭經濟狀況較差的學生提供的一種學習資助費用, 與學生的在校表現聯系不大。此外,近年來學校還幫助學生從銀行辦 理助學貸款。 可以說,除了上述三種資助方式以外,教學機構一般不與學生直 接發生財務上的關系。所以,武漢科技大學機械自動化學院對“零作 弊”、“零補考”發放貨幣性質的獎勵,這筆經費以何種名目在行政 預算上列支,是否違反了有關財會制度,恐怕都需要打上問號。 難以想像,當考試不作弊成為一種被人們稱道的行為時,社會的 價值評價體系已經蛻變到了怎樣的程度——而且還是發生在整體素質 較高的大學校園內,這無疑應當引起全社會的重視。 筆者剛從大學畢業不久,也曾經歷過公共課、選修課考試時全班 同學“協同作戰”的壯觀場面,知道從根本上杜絕考試作弊是一件相 當困難的事情。解決考試作弊這個癥結的關鍵,我個人認為,既不是 嚴刑峻法,更不是不作弊就給獎勵,而是應該制訂出一套使考試作弊 失去意義的規章制度。 比如說,現在一些大學將學生的年度成績分為三部分:一是傳統 意義上的筆試成績,二是課堂表現或教師印象成績,三是參加社會實 踐的動手能力評估成績,三者各占三分之一。這樣,某次考試的分數 不再是衡量一個學生學習優劣的惟一標準,只要課堂表現和實際能力 足夠優秀,仍然可以獲得通過甚至取得優異成績。在這樣的評價體系 下,考試作弊難以獲得相應的好處,變得沒有必要,這就在制度上杜 絕了作弊發生的可能。 我們設計一項制度的時候,應該先樹立的一個基本前提是:沒有 人是完美的,否則就沒有必要為此建章立制。制度的作用就在于盡可 能防止由于人的不完美而造成的損害。 因此,只有從根本上消除作弊行為的實施動機——成績利益,才 可能讓考生們發自內心地對作弊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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