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齊魯 記者馮澤 一波三折的“高虎撞燈光師馮子永致死案”昨日上午十點半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整個庭審過程只用了大約十幾分鐘就結束了。法院的審判長當庭宣判了對高虎的判決:高虎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
主審法官宣讀的判決書中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高虎在駕駛車輛拍攝電視劇的過程中,在對用作道具車的魯U05190金杯牌面包車性能并不熟悉,且未進行試駕的情況下,過于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操作不當,導致被害人馮子永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節較輕,依法應予懲處。。《情錯》劇組雖未盡到防范義務,對本案的發生負有一定過錯責任,但不影響被告人高虎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成立。被告人高虎的親屬在案件宣判前主動向本院交納人民幣30萬元作為人身損害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依法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高虎對于自己行為性質的辯解不影響其悔罪表現的成立。根據被告人高虎的犯罪情節及積極主動賠償的表現,認為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庭審直擊
死者之妻當庭落淚
昨天上午10時30分許,備受媒體關注的高虎撞死燈光師一案,在市南法院第十法庭公開宣判。上午10時許,高虎乘坐警車來到法庭門口,面對媒體的鏡頭,身穿看守所服裝的高虎顯得挺平靜,他低著頭走出警車,雙手戴著手銬。由于法庭當時尚未開門,而且門口有記者守候,法警先將高虎帶入法庭隔壁的房間內候審。
上午10時20分左右,死者家屬張屹巍和另一位中年男子最先進入法庭旁聽席,張屹巍戴著墨鏡,在靠近法庭入口的位置坐下,表情凝重,偶爾低頭與身邊的男子小聲說話。就在開庭前幾分鐘,包括高虎的母親在內的五六名親屬進入法庭旁聽席。高虎的母親繞過張屹巍身邊坐到了后排的旁聽席上。
10時30分,主審法官進入法庭,高虎隨后被帶入法庭內,法官要求全體起立,主審法官宣讀判決書。記者注意到,當法官念到“高虎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時,死者妻子張屹巍抑制不住感情,臉上流下了淚水。法官宣讀判決書的整個過程,高虎始終低著頭,表情有些木然。
宣讀完判決書后,主審法官詢問高虎是否上訴,高虎停頓片刻,回答說:“考慮考慮,不上訴。”隨著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高虎隨即被法警帶出法庭,押上警車。在法庭外等候判決結果的高虎的姑姑,向警車內的高虎揮手。隨后,張屹巍表情嚴肅地走出法庭,迅速離開了法院。高虎的母親和參加旁聽的親屬最后走出法庭,高虎母親的表情有些復雜,看到媒體記者,高虎母親疾走幾步,意在離開記者的視線。整個宣判過程只有十幾分鐘,雖然同時坐在旁聽席上,但高虎的母親和死者妻子張屹巍沒有任何正面接觸。
宣判后,高虎再次被囚車押解回了關押他的看守所。據了解,之后高虎將被依法辦理變更強制措施手續,轉為取保候審,直到7月28日上訴、抗訴期結束。而高虎的經紀人付葳稱這個結果顯然不會影響高虎拍戲,之后也不會影響高虎的整個演藝事業。
-庭后態度
被告方
高虎服判,不會上訴
由于高虎的辯護人為高虎做的是無罪辯護,因此這個判決意味著辯護意見未被法庭采納。但高虎表示服判,不會上訴。
法庭宣判后,記者在法庭外采訪了高虎的代理律師王君洪,面對記者“對這一判決結果是否滿意”的問題,王律師表示,“這個問題應該由高虎本人來回答”。從律師的表情來看,似乎對此判決結果還是較為滿意的。
當天下午,記者撥通了高虎的手機,接電話的是高虎的母親,在記者表明來意后,高虎將電話接了過去,高虎對此判決結果沒有發表意見,只是說他明天就要回北京,與他的經紀公司商討后會召開記者會,向全國媒體發表自己的意見。
原告方
定罪公正,量刑過輕
宣判后,記者采訪了死者家屬張屹巍和她的代理律師。“我現在的心情很復雜,我沒想到會是這樣的判決結果,這個結果出乎我的意料”,張屹巍對記者說,“我現在不想多說什么,需要時間考慮一下,正在跟律師商量,因為相關的法律規定自己不是很了解,自己現在能說的就是‘法院能夠對高虎的犯罪行為做出裁判,但無法評判他的人品’”。
張屹巍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他的當事人認為,法院判決高虎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這一定罪是公正的,但在對高虎的量刑上,死者家屬認為量刑過輕。法院認為高虎有悔罪表現,而實際上直到宣判這天,高虎和他的家人都沒有主動與死者家屬聯系過,也沒有說聲對不起。案子之所以會拖到現在,完全是因為高虎的表現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