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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生”27日要上《法制播報》
本報訊 “饒趙”官司因為牽扯到趙忠祥這樣的“名人”而顯得
異常復雜,媒體對于此事的報道也十分謹慎。而記者獲悉,8月27日
中國教育電視臺3套將在《法制播報》節目就饒穎、趙忠祥案展開討
論,幫助觀眾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趙饒事件,這也是第一次在法制節目
中從法律的角度解析此事。在節目中,不僅詳細介紹了本案的案情,
并且播放了饒穎手頭的錄音資料,法律專家就此案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以下是該節目的部分實錄:
“強奸”之說并不成立
解說:2004年4月,饒穎向北京市豐臺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起訴
趙忠祥拖欠3800元治療費。然后在這個單純的欠款案背后,饒穎向媒
體披露自己曾經和趙忠祥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很快,饒
穎起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也在豐臺區法院立案。
兩個月后,2004年7月16日,饒穎和她的律師皇甫大衛在北京舉
行了媒體見面會。在媒體見面會上,饒穎向媒體公布了其搜集的一些
證據。
電話錄音資料:當時我說我要娶你,我不娶你不行,我不要你我
都活不了,現在我不要你,怎么啦?哪點錯了?犯什么法了?你有婚
約嗎?這里沒你什么權益,嚷嚷什么呀你?你就說當初趙忠祥要娶你
了,怎么了吧,現在不娶了怎么了吧?
解說:2003年6月,饒穎以趙忠祥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為罪名向
公安局報案。根據饒穎和趙忠祥之間有七年婚外情的敘述,北京市公
安局海淀分局作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有關專家認為,海淀分局作出
強奸犯罪事實不成立的結論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澤敏: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一般像
這種叫先強奸后通奸,這就是說,如果是先強奸后通奸,這種情況按
照刑法的司法實踐來看呢,一般就不作為強奸處理。
“管轄權異議”一說有問題
解說:在舉報強奸案不成后,饒女士又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但是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下達裁定書,認定饒女士所訴事實
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受案范圍。
饒穎代理律師皇甫大衛:從去年2003年10月到今年7月,通過2級
4個法院的審理,全部都是在程序上進行審理。二中院7月9日的裁定
書意味著饒穎女士想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她與趙忠祥之間的糾紛,
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冰:在豐臺區法院審理過程當中,
對方提出管轄權異議,具體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饒穎又重新提起訴
訟,對方是以這個作為管轄異議的理由,我認為這個理由還是存在一
定的問題。
婚外情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
饒穎:這是他唯一送我的一張畫,這畫當時我還是很喜歡的。就
這么一兩張照片,他也不承認,這是他1998年11月跟我去人民大會堂
的時候(拍的)。
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澤敏:本案當中饒穎可能是一個受
害人,趙忠祥也應當說一定程度上是一個受害人,但是,我覺得最大
的受害人、最大的無辜者,應該是饒穎和趙忠祥的家庭或者是家屬。
饒穎可向人大反映問題
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澤敏:本案在目前實體審理的前景
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按照民事訴訟法,原告的訴訟請求或者起訴只
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
當就饒穎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出具一個明確的法律判決。如果
按照目前的狀態,沒有進入實體審理的狀態,如果原告方對此存有異
議或者對此事處理的結果不服,她可以通過人大來反映,由人大對人
民法院行使監督權。(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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