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創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質量和效率,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特制定本方案。 [詳細]
為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取情況和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國務院... [詳細]
根據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5〕6號文件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15〕6號)文件要求,取消92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保留或暫保留225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詳見附件)。各市、縣(市、區)政府審改辦要按照《山東... [詳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構建新型市場監管體系,結合我省實際,就“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詳細]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13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0號),落實我省簡政... [詳細]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落實我省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部署要求,省政府決定,“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需提交的“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等5項中介服務項目不再納入《山東省省直部門(... [詳細]
為統一規范行政權力事項管理,對《山東省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5〕81號)進行修訂,將《山東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魯政字〔2014〕187號)整合納入。現將修訂、整合后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詳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要求,省政府決定,2015年第二批削減省級行政審批事項54項,其中,取消10項、下放或委托實施25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1項、調整為... [詳細]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作出了明確部署要求。兩年多來,我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部署要求,制定出臺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措施辦法,激發了社會投資和創業熱情,取得了明顯成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簡... [詳細]
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清理規范情況表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