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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拍攝電視劇《情錯》時開車撞死燈光師馮子永的演員高虎日前在青島被警方逮捕。記者了解到,其代理律師王君洪正在搜集各種有利資料,爭取讓高虎無罪獲釋。
2003年3月22日晚上,在青島市中山路百盛商廈附近,高虎駕駛一輛車號為魯U0519×標有豐田標志的白色面包車將《情錯》劇組的燈光師馮子永擠在燈柱上致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慘劇發生后,高虎一直未與受害者家屬積極聯絡、處理事故,這令馮妻張屹巍十分不滿。今年2月,青島市南法院以高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開庭審理了此案的刑事部分,不久前市南法院又受理了受害人家屬民事賠償的起訴,馮子永的妻子張屹巍向高虎索賠64萬余元。
雖然這樁案件的刑事部分早在四個月前就已經開庭,但一直沒有判決。王律師表示,在等待法院宣判之前,他將進一步了解情況,必要的時候向法院提出重新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根據刑法233條規定,犯過失致人死亡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徒刑,如果高虎敗訴,等待他的將是失去自由的獄中生活。(晨報記者 田小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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