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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辯護律師王君洪到青島市第一看守所內會見了高虎。王君洪告訴記者,高虎現在心態很平穩,一個小時的會面中,高虎對青島市南區法院的突然拘捕進行了法律咨詢。王君洪向記者表示,青島市南區法院此次拘捕高虎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他將于今日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以使高虎盡快恢復人身自由。
王君洪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取保候審人如果違反相關的法定義務時,法院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將其逮捕,但市南區法院此次拘捕高虎的理由是因案情需要,在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這樣的規定,市南區法院的此次決定明顯是違法的。王君洪說,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對公訴人作出取保候審并將案件移送給法院時,法院必須根據案件重新作出取保候審的規定,然而市南區法院并沒有這樣做。王君洪認為,青島市南區法院此次決定也是在超期辦案:“法院受理案件有一個半月的判決期,本案去年12月16日就移送給法院,至今已有7個月的時間,他們在超期的情況下突然逮捕高虎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74條、75條的相關規定。如果法院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案,法院應對在押的嫌疑人采取變更強制措施。”王君洪說,對于市南區法院的如此做法,高虎的親屬、辯護律師及本人應向法院提出申訴控告,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規定。王君洪透露,昨日他已準備好“變更強制措施”的相關材料,今日將提交給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在接到申請后,5至7天之內才能給出書面答復,法院審查后覺得應當‘變更’,高虎才能真正走出看守所。”至于高虎走出看守后能否拍戲,王君洪表示:“完全可以。”(記者顧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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