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過一句名言:做女人難,做名女人更難。而如今,她面臨的問題不再是如何做女人、做名女人,而可能是怎樣做人——中國著名電影演員劉曉慶因其所辦公司涉嫌偷稅,7月24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被依法逮捕。”——在所有關于劉曉慶被捕的報道中,一家媒體用了這樣一個開頭。
其實,劉曉慶的那句名言,本來就隱含著“做人難”的意思在內,是一個層層遞進的關系。它意味著做人的標準和要求越來越高和越來越嚴。但當劉曉慶這位名女人以自己今天的結局驗證她這句名言時,卻讓人反悟出了另一番道理,那就是“做名人難,做人更難”。
做名人難,難的是他們要面對更多的人和事,更多的壓力和誘惑,因此更要謹言慎行,于是他們覺得累、覺得難。但這種累和難,是他們成為公眾人物的必然代價,是他們取得名利的必然付出。說白了,他們不一定不喜歡這種累和難,這么說本來就有點矯情。而最后真正“累”倒他們的,也很少是因為附屬于名人之上的一些東西,反而是做人的一些基本準則。
這幾年,關于名人的丑聞可說是不絕于耳,偷逃稅是比較常見的,還有其它,如吸毒、戀童癖、暴力傷人,等等。這種種近于“罪惡”的行徑說明,因為名帶來的利,因為名利帶來的放縱,因為放縱帶來的顛覆,因為顛覆帶來的淪落,正在侵蝕著他們做人的準則。
有一個故事說,官做得越大,人們越以孩子般對他;同理,名氣越大,人們也越以孩子般對他。他們稍微做出些普通人的舉動,都會讓他的“迷”們激動半天。普通人孝順是應該的,他們孝順就是不忘本;普通人獻血是義務,他們獻血是愛心。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不斷膨脹,日趨自我,能保持點清醒的人,已堪稱表率,不違法、不犯罪,就已經是“好名人”了。這個標準,可比做人低多了。
所以,對名人,咱不要慣他們;名人們呢,也別忙著以名人要求自己,還是“降格以求”,先做個人吧!(原載《工人日報》)



